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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晚秋

不抽烟抽男人 著

言情小说连载

古代言情《南风晚秋男女主角分别是谢珩顾司作者“不抽烟抽男人”创作的一部优秀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男女主角分别是顾司朝,谢珩的古代言情,打脸逆袭,重生,架空小说《南风晚秋由新晋小说家“不抽烟抽男人”所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本站无弹窗干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048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6 02:11:58。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南风晚秋

主角:谢珩,顾司朝   更新:2026-02-16 04: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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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吧,顾司朝。我把和离书推到他面前,砚台里的墨还没干透。顾司朝皱着眉,

眼里满是不耐烦,仿佛我提出的不是和离,而是什么无理取闹的要求。沈清秋,

你又要闹什么?昨天不是都说好了吗,如烟进门只是做平妻,不会动摇你的地位。

他语气里带着施舍般的安抚,高高在上。我笑了笑,没说话。地位?上一世,

为了这个所谓的正妻之位,我忍气吞声十年。我像个笑话一样,守着空荡荡的主屋,

熬干了心血,熬白了鬓发。最后换来的,是顾司朝亲手端来的一杯毒酒。他当时怎么说来着?

哦,他说:清秋,如烟有了身孕,是个男孩。为了孩子的前程,你这个位置,该腾出来了。

那毒酒穿肠烂肚的痛,我现在还记得。连带着心被撕碎的痛。我不闹。我语气平静,

甚至还带着一丝解脱,这让他很意外。我成全你们。顾司朝,祝你们,百年好合,

断子绝孙。顾司朝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出一丝赌气或者嫉妒。但他失望了。

我眼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爱,没有恨,像是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这时,

门口传来一声娇滴滴的惊呼,恰到好处地打断了我们的对峙。姐姐,你这是做什么?

柳如烟一身素白,扶着门框,风一吹就要倒似的,眼圈瞬间就红了。若是为了如烟,

姐姐大可不必如此,如烟走就是了……她作势要转身,脚下却像生了根,纹丝不动。

顾司朝立刻心疼了,几步冲过去扶住她,动作比对我温柔了千百倍。你身子弱,别吹风。

他将自己的外袍解下,披在柳如烟身上,动作熟稔。转头看向我时,

他又恢复了那副冷硬的面孔。沈清秋,欲擒故纵的把戏玩一次就够了。你离了顾家,

能去哪里?回你那个早就败落的娘家吗?你弟弟还需要我的提携,你忘了吗?

他拿我唯一的弟弟威胁我,这是他惯用的伎俩。上一世,我就是这样被他拿捏得死死的。

但我只是拿起笔,塞进他手里。这就不劳顾侯爷费心了。至于我弟弟,他有手有脚,

饿不死。只要你签字,我立刻搬走,嫁妆我带走,顾家的一草一木,我绝不多拿。

顾司朝被我的态度彻底激怒了。他冷笑一声,提笔在和离书上龙飞凤舞地签下名字。好!

这是你自找的!沈清秋,你别后悔!出了这个门,以后就算跪死在顾府门口,

我也绝不会看你一眼!我看着那三个墨迹淋漓的字,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后悔?

我最后悔的,就是上一世没早点看清这一家子的嘴脸。我吹干墨迹,小心翼翼地收好和离书,

仿佛是什么稀世珍宝。放心,顾侯爷。哪怕我死在外面,尸骨烂成泥,

也不会脏了顾府的地界。说完,我转身就对候在一旁的丫鬟小桃说。小桃,按我吩咐的,

开始搬吧。小桃红着眼眶,却重重地点了点头:是,小姐!顾司朝看着我忙碌的背影,

原本笃定的神情,终于绷不住了。...这屏风是我的嫁妆,搬走。这紫檀木的桌椅,

是我娘家陪嫁的,搬走。还有墙上那幅前朝大家的《春山图》,

博古架上的白玉花瓶……我手里拿着厚厚的嫁妆单子,一项项核对,声音不大,

却清晰地传遍整个院子。小桃指挥着我早就雇好的脚夫,手脚麻利地往外搬东西。

顾司朝站在院子里,脸色铁青。柳如烟依偎在他怀里,小声啜泣,

一边哭一边用眼角瞥向那些价值不菲的家当。司朝,姐姐这是要把家都搬空吗?

以后我们住哪儿啊?还有这些,不都是府里的东西吗?怎么成了姐姐的嫁妆了?

她装作天真地问,实则是在拱火。顾司朝拍着她的背安慰,眼睛却死死盯着我。沈清秋,

你做得太绝了吧?这些东西用了这么多年,你都要带走?我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眼神像在看一个白痴。顾侯爷记性不好?当初我嫁进来时,顾府是个什么光景?

家徒四壁,连修缮屋顶的钱都没有。你身上这件官袍,还是我熬了三个通宵绣出来的。

这些年,顾府的吃穿用度,哪一样不是靠我的嫁妆铺子撑着的?你所谓的清流名声,

哪一分不是银子堆出来的?既然和离了,我的东西,自然要带走。有问题吗?

顾司朝脸色涨红,却无法反驳。因为我说的是事实。他自诩清流,不屑经营庶务,

却又要维持侯府的体面。是我拿着嫁妆填补窟窿,才让他有了如今风光霁月的顾侯爷形象。

行,你带走!顾司朝咬牙切齿。我看你带着这些破烂,离了顾家能活几天!

没有我的庇护,你那些铺子迟早被人吞了!我没理他,继续指挥。

连院子里我亲手种的那棵海棠树,我都让人连根挖了出来。这棵树,是我嫁过来那年种下的,

如今已亭亭如盖。顾司朝曾在这树下为我画眉,说要与我岁岁相守。如今想来,只觉得讽刺。

顾母听到动静,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跑出来,身后跟着几个幸灾乐祸的仆妇。反了!反了!

沈氏,你这个不会下蛋的扫把星!你要走就自己滚,凭什么动我顾家的东西!

她冲上来想拦住搬东西的小厮,满脸的褶子都因愤怒而抖动。我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从袖子里掏出一叠账本,直接甩在她面前。老夫人,

这是顾府这几年挪用我嫁妆银子的明细。包括您去年过寿买的那根千年人参,

还有您打赏给柳如烟的那支金步摇。一共是三万四千两。东西我可以不搬,但这钱,

你们现在还我?顾母瞬间哑火,看着账本上密密麻麻的条目,眼睛都直了。

她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顾司朝一把抢过账本,看都没看就撕得粉碎。沈清秋,

你一定要算得这么清楚吗?这么多年的夫妻情分,在你眼里就只剩下钱了?纸屑纷飞,

像一场迟来的雪。我看着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只觉得好笑。夫妻情分?上一世,

我为了这四个字,赔上了一条命。顾侯爷说笑了。情分是给人的,

不是给狼心狗肺的畜生的。我一挥手。继续搬!不到两个时辰,原本富丽堂皇的主院,

变得空空荡荡。连窗户纸我都让人撕了下来,说是上好的高丽纸,也是我嫁妆里带来的。

只剩下一个四面漏风的空壳子。我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顾府大门。

临上车前,我回头看了一眼。顾司朝站在寒风中,怀里搂着柳如烟,身后是那个破败的家。

但他眼中并无多少恐慌,反而透着一种阴鸷的底气。我知道,

他背地里早就搭上了雍王那条线。哪怕没有我的嫁妆,靠着替雍王干那些见不得光的脏活,

他也能勉强维持这个空架子。但那是一条不归路。走,去码头。直接南下。

...马车辚辚,驶出京城地界。我靠在软垫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身边的丫鬟小桃还是一脸担忧,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小包袱。小姐,咱们真的去江南吗?

那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万一那些银子花光了怎么办?我摸了摸她的头,

安抚地笑了笑。怕什么?银子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手里有钱,有手艺,

哪里都是家。上一世,我被困在内宅,眼界只有那四方天地,满心满眼都是顾司朝。

这一世,我要活给自己看。江南富庶,丝织业发达。我有一手绝顶的刺绣技艺,

上一世为了讨好顾母和顾司朝,我日夜赶工绣屏风,绣官服。结果我的心血被他们拿去送礼,

博得了贤良淑德的美名,却没人问过我的眼睛疼不疼,手指肿不肿。现在,

这手艺该为我自己赚钱了。到了江南苏城,我没急着置办宅子。

而是先包下了一间客栈的后院,安顿下来。我改名换姓,自称沈娘子,

对外只说是从北方来投亲的寡妇。用手里剩下的嫁妆银子,盘下了一间濒临倒闭的绣庄。

起初,生意并不好。本地的锦绣坊是百年老字号,老板欺生,联合了城中所有的染坊,

断了我的丝线来源。甚至在知府夫人的寿宴前夕,买通了我的绣娘,

在即将完工的贺礼上泼了墨汁。小桃急得大哭:小姐,明天就是寿宴了,这可怎么办?

锦绣坊这是要逼死我们啊!我看着那被毁的绣品,目光微冷,却并未慌乱。

既然他们想玩,那我就陪他们玩把大的。那一夜,我剪碎了被毁的绣布,

取出了珍藏多年的金蚕丝线。我把自己关在房里,不眠不休。第二日寿宴之上,

锦绣坊的老板捧着一幅《百鸟朝凤》得意洋洋,暗讽我交不出货,是不敬之罪。

知府夫人面露不悦之时,我呈上了我的贺礼。那是一把看似普通的团扇。然而,

当我将团扇置于阳光之下轻轻转动时,全场皆惊。正面看,是雍容华贵的牡丹争艳;背面看,

却是活灵活现的锦鲤戏水。更绝的是,随着光影变化,那锦鲤仿佛在游动,牡丹仿佛在盛开。

这是……失传已久的双面异色异形绣?!知府夫人惊得站起身来,爱不释手。

我微笑着瞥了一眼面如土色的锦绣坊老板。正是。民妇听闻夫人喜爱新奇之物,

特意连夜赶制。至于某些只会用下作手段毁人绣品的行径,实在上不得台面。

经此一役,云锦阁一战成名。锦绣坊因恶意竞争被知府厌弃,生意一落千丈。

我趁机推出了私人订制,并且放出话,每月只接三单。一件衣裳,千金难求。

不过短短三年,我的云锦阁就成了江南第一绣庄。银子像流水一样淌进来。

我买了苏城最大的园林,养了一池子锦鲤。闲来无事,就听听曲,赏赏花,

日子过得比神仙还快活。关于京城的消息,偶尔也会传到我耳朵里。

听说顾司朝的日子过得外强中干。柳如烟根本不会管家,大手大脚,没多久就败光了家底,

还染上了赌瘾。顾母生了重病,没钱抓药,整日在家里咒骂。顾司朝虽然升了官,

成了朝中新贵,但据说那是靠着依附雍王,做了不少亏心事换来的。而且,

他似乎一直在秘密寻找什么人。直到第五年。我在巡视店铺时,

马车被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拦下。他倒在我的马车前,手里死死攥着一枚令牌,

嘴里模糊不清地喊着什么。我本不想多管闲事。但那枚令牌上的花纹,我认识。

那是皇室隐卫的标志。上一世,顾家就是卷入了一场夺嫡之争,才最终走向灭亡。

而这个男人,如果我没记错。他应该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弟弟,瑞王谢珩。

也是未来权倾天下的摄政王。救,还是不救?救了,可能会卷入无尽的麻烦。不救,

错过了这个天大的机遇。我犹豫了一瞬。谢珩艰难地抬起头,那双沾满血污的眼睛,

亮得惊人,像黑夜里的孤狼。救我……以此身为报。我笑了。这买卖,划算。

...谢珩在我的别院养了三个月的伤。他话不多,但做事极有分寸,从不打探我的过往。

他很聪明,只看我日常的做派,就知道我绝非普通商贾。伤好之后,他没提报恩的事,

只是默默地帮我打理生意。不得不说,他是个天才。他指出我账目上的几个漏洞,

揪出了一个贪污的管事。他还建议我将云锦阁开到关外去,与胡商做生意,利润能翻十倍。

原本只是江南一霸的云锦阁,在他手里,迅速扩张到了全国。甚至连京城的贵妇圈,

都以穿云锦阁的衣裳为荣。我们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默契。他会教我下棋,

我会为他沏茶。偶尔四目相对,他眼中总有我看不懂的深情。但我不敢深究,

谁也没戳破那层窗户纸。直到有一天,京城传来急报。皇上病危,太子与雍王内斗,

朝局动荡,急召瑞王回京。谢珩走的那天,苏城下着蒙蒙细雨。他站在码头,

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清秋,等我。待我平定朝局,必十里红妆,迎你入府。

我笑着挥手,没当真。皇室的水太深,我不想去趟。送走谢珩后,我继续过我的逍遥日子。

又过了五年。十年之期已满。我收到了京城的请帖。太后六十大寿,广邀天下命妇进宫贺寿。

而我,作为皇商之首,特赐入宫。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看看那些故人,

如今都变成了什么模样。回京的路上,我特意绕道去了顾家的祖坟。那里有一座孤坟,

是上一世我的埋骨之地。我站在荒草丛生的坟前,倒了一杯酒。沈清秋,你安息吧。

害你的人,一个都跑不掉。就在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突然从坟堆后窜出来,

抢走了我放在坟前的供果。侍卫刚要拔刀,我抬手制止。那乞丐狼吞虎咽地吃完,

转过脸来时,我心头猛地一跳。这张脸……虽然污秽不堪,布满伤痕,

但轮廓竟与顾司朝有七分相似!你是谁?我沉声问道。乞丐眼神呆滞,

却在听到顾司朝三个字时,浑身剧烈颤抖,抱着头尖叫起来。

我是影子……我是影子……别杀我!别杀我!侯爷饶命!我不想当替身了!我想回家!

我让人给了他一锭银子,细细盘问。原来,这乞丐是顾家的远房旁支,因为长得像顾司朝,

从小就被顾司朝秘密养在暗处。一旦有什么危险的勾当,或者需要试药、挡刀的时候,

顾司朝就会把他推出去。如今他疯了,被顾司朝像丢垃圾一样丢弃在这里,自生自灭。

我看着这个疯疯癫癫的乞丐,心中泛起一股寒意。这就是顾司朝。为了往上爬,为了保命,

连自己的族人都这般利用践踏。他早已不是当年的落魄书生,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上一世他能在夺嫡之争中多次死里逃生。原来,是有这样的影子

在替他去死。带上他。我对侍卫吩咐道。把他洗干净,养起来。日后,

这可是送给顾侯爷的一份大礼。既然顾司朝喜欢玩替身的把戏,那我就陪他好好演一场。

...皇宫依旧金碧辉煌,红墙黄瓦透着森森威严。我穿着云锦阁最新款的流光锦,

裙摆上用金线绣着暗纹,走动间流光溢彩,宛若月华披身。刚一入席,就成了众人的焦点。

这就是那位江南首富沈娘子?听说她富可敌国,连太后的寿礼都是她经办的。

长得真美啊,一点也不像商贾之流,倒像是哪家没落的贵女。几位命妇围拢过来,

言语间满是讨好和试探。我端着酒杯,得体地应酬着,既不疏远也不亲近。

眼神却在人群中搜索。很快,我看到了他。顾司朝。他穿着一身墨绿色官袍,

腰间挂着那块熟悉的玉佩,正与几位同僚谈笑风生。面容依旧温润如玉,

只是眼底多了几分常人难以察觉的阴郁。看来,靠着雍王这棵大树,他确实爬得很高。

柳如烟坐在他身边,一身珠光宝气,头上的钗环叮当作响,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钱,

却掩盖不住眉眼间的俗气和不安。正思索间,顾司朝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柳如烟紧随其后,

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恨不得在我身上剜下两块肉。沈清秋?

顾司朝的声音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惊讶,还有几分掩饰不住的贪婪。他上下打量着我,

目光黏腻,仿佛在估量一件商品的价格。十年不见,你……变了很多。我微微一笑,

举杯示意,笑容无懈可击。顾侯爷别来无恙。听说侯爷如今是朝中新贵,恭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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