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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他的白月光回国而我是他养了七年的替身大神“寂渊子”将七年陆晨风作为书中的主人全文主要讲述了:陆晨风,七年,林昭是作者寂渊子小说《他的白月光回国而我是他养了七年的替身》里面的主人这部作品共计10030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9 12:40:21。该作品目前在本完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内容主要讲述:他的白月光回国而我是他养了七年的替身..
主角:七年,陆晨风 更新:2026-02-19 17: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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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陆晨风在一起的第七年,他的白月光回国了。那个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
抱着我喊她的名字。第二天酒醒,他慌张地向我解释:“酒桌上提起她,我只是随口一说。
”我笑着摇头:“没关系。”因为就在昨晚,我也收到了公司的调令,三天后就要远赴纽约。
这七年,他把我当成她的替身。而我,也不过是把他当作逃离原生家庭的跳板。临别前,
他红着眼求我别走。我轻轻抽回手,笑得释然:“陆晨风,我们扯平了。”一林昭回国那天,
陆晨风喝多了。我接到电话赶到餐厅的时候,他已经趴在桌上,面前摆着三个空了的白酒瓶。
他的助理站在旁边,一脸为难地看我:“沈小姐,陆总今晚不知道怎么了,一直喝,
拦都拦不住。”我道了谢,弯腰去扶他。陆晨风这个人,平时端得很稳,生意场上从不失态。
我跟他七年,见过他醉酒的次数不超过三回。每一回都是有原因的。比如今晚。“沈惜。
”他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又垂下,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
凑近了问:“你说什么?”他一把攥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把我拽进怀里。
酒气喷在我耳边,混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男士香水味。“林昭,”他说,“别走了。
”我僵了一秒。“林昭,”他又喊了一遍,声音黏糊糊的,带着我从未听过的卑微和祈求,
“别走……求你……”窗外是长安街的车水马龙,灯火连成一条流动的河。
我透过餐厅的玻璃看见自己的影子——一张妆容精致的脸,一双还算漂亮的眼睛,
一个挺直的鼻梁。有人说,我和林昭长得有几分像。尤其是眼睛。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像哄孩子一样:“好,不走。”他安静下来,靠在我肩上,呼吸渐渐均匀。我低头看他。
三十五岁的陆晨风,商界新贵,无数人眼中的黄金单身汉。此刻像一只受伤的兽,
蜷在我怀里,喊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奇怪的是,我心里没什么波澜。不是麻木,
是真的没什么感觉。七年了,我早该习惯了。二把陆晨风弄回家已经是凌晨一点。
他倒在床上就睡,我替他脱了鞋袜,解了领带,又拿热毛巾给他擦了脸。
这套流程我做了七年,闭着眼都不会出错。收拾完他,我去浴室洗澡。热水冲下来的时候,
我想起今天下午收到的那封邮件。是公司人事部发来的,正式通知我,
纽约分部的调令已经批下来了,三天后出发。职位是亚太区品牌总监,年薪翻三倍,
直接向总部汇报。我等这个机会等了三年。从进公司第一天起,我就盯着这个位置。
别人加班我加班,别人不加班我也加班。三年里我做的方案比同期进公司的同事多一倍,
出差比谁都勤,升职比谁都快。不是因为热爱工作。是因为我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多到足够让我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多到足够让我再也不用回头看。
陆晨风给了我很多。七年里,他给我的钱足够我在老家买十套房。但我一分没动,全存着。
我不想要他的钱。或者说,我不想要那种一旦离开他就会被收回的钱。洗完澡出来,
陆晨风翻了个身,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我。“沈惜?”他喊对了名字。“嗯。
”我擦着头发在床边坐下,“醒了?”他揉着太阳穴坐起来,皱着眉回忆:“我喝多了?
”“喝得不少。”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拉住我。我低头看他。“沈惜,
”他嗓子有点哑,“我刚才……有没有说什么?”我看着他眼底那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
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他在怕什么?怕我知道他喊了林昭的名字?还是怕我知道,
这七年他每次喝醉,喊的都是林昭的名字?“没说什么,”我笑了笑,“就是说头疼,
让我给你擦脸。”他松了口气,整个人松弛下来,把我拉进怀里:“那就好。
”我靠在他胸口,听见他的心跳。咚,咚,咚。平稳有力,像这七年里的每一个夜晚。
可我忽然想起一个细节。林昭回国的消息,我比陆晨风知道得更早。上周五,公司茶水间,
几个同事在聊八卦。说陆晨风那位传说中的初恋女友终于从法国回来了,巴黎高翻的副教授,
长得漂亮,气质好,当年是他们大学的校花。“听说陆总当年追她追得可疯了,
结果人家出国留学,没成。”“现在回来,这不正好?陆总现在什么身价,配她绰绰有余。
”“啧,那沈惜怎么办?不是跟陆总好多年了?”“嗐,替身罢了,真以为能上位啊?
”她们聊得太投入,没发现我就站在门口。我端着咖啡杯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没什么感觉。真的,没什么感觉。替身这个词,我第一次听见是五年前。
那时候我和陆晨刚在一起两年,他带我去参加一个饭局。中途他去洗手间,
有人凑过来说:“沈小姐,你知道你长得像谁吗?”我说不知道。
那人笑得意味深长:“林昭,陆总大学时候的女朋友。长得可真像,尤其是眼睛。
”旁边有人打圆场,那人就不再说了。可那句话像一根刺,扎在那儿,不疼,
但你知道它在那儿。后来我见过林昭的照片。是在陆晨风书房一本旧书里夹着的。
书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扉页上有一行娟秀的字:晨风,愿你找到你的爱情。林昭。
照片上的女孩站在梧桐树下,白裙子,长发,笑得很干净。我看了很久。
然后我把照片放回去,书放回原位,当什么都没发生过。那天晚上陆晨风回来,
我照常给他做了饭,照常给他放了洗澡水,照常在他上床的时候往他怀里靠了靠。
他抱我的时候,我想的是:挺好的,反正我也不爱他。这七年,他把我当替身。
我把他当什么?跳板。一个能让我从那个破败的家里逃出来的跳板。三第二天早上,
陆晨风醒得很早。我还在睡,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看我。睁开眼,他正坐在床边,
手里拿着我的手机。屏幕亮着,是那封调令邮件。“你要走?”他声音很沉。我坐起来,
揉了揉眼睛:“嗯,公司派我去纽约,三天后出发。”“三天?”他眉头皱起来,“太急了,
不能推迟?”“调令已经下了,推迟不了。”他把手机放下,沉默了一会儿。“去多久?
”“至少三年。”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空气安静了几秒。然后他忽然笑了一下,
那笑容有点勉强:“也好,你一直想去总部,总算如愿了。”我也笑了笑:“是啊。
”他没再说话,起身去浴室洗漱。我坐在床上,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水声,
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件事。那时候我刚跟陆晨风在一起,还没搬进他的公寓。
有一天晚上他来接我下班,看见我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吃关东煮。“怎么吃这个?”他问。
“省钱。”他愣了一下,然后拉着我去吃了顿好的。后来他才知道,
我那时候租的房子是个隔断间,一个月八百块,窗户对着楼道,白天都得开灯。
我每个月工资要寄一半回家,剩下的付房租、吃饭、挤地铁,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那天吃完饭,他送我回出租屋。站在那间逼仄的房间里,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说:“搬来和我住吧。”我说好。不是因为喜欢他。是因为他那套公寓有地暖,
有落地窗,浴室里还有个大浴缸。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冬天可以不用裹着棉袄睡觉。
原来洗澡可以不用排队。原来城市里万家灯火,有一盏是真的可以为我亮的。
陆晨风给了我很多。他给我买衣服,买包,买首饰。他带我去高级餐厅,去海边度假,
去山顶看日出。他把我从那个潮湿逼仄的隔断间里捞出来,放进一个温暖明亮的壳子里。
可他不爱我。我知道他不爱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四三天时间过得很快。我开始收拾行李。
陆晨风这几天公司有事,早出晚归,有时候干脆不回来。我也没问。走的前一天晚上,
我回了一趟老家。那个我离开之后再也没有回去过的地方。县城边上,一栋灰扑扑的老楼,
五楼,没电梯。我站在楼下往上看了看,那个窗户还亮着灯,挂着我妈当年买的粉色窗帘,
褪色褪得差不多了。我在楼下站了很久。然后我上楼,敲门。开门的是我妈。她老了,
比我记忆里老了很多。头发白了,脸上皱纹多了,背也驼了。她看见我的时候愣了一下,
然后眼圈红了。“回来了?”“嗯。”她侧身让我进去。屋里和我走之前没什么两样,
家具旧了,墙上挂着我爸的遗像。我爸是四年前走的。肺癌。从确诊到走,三个月。
那时候我在北京,陆晨风正好有一个重要的项目要跟,我走不开。
我妈打电话来说你爸不行了,我说我回不去。我妈说那你寄点钱回来吧。我寄了十万。
我爸下葬那天我没回去。后来我妈也没再提。她给我倒了杯水,坐在对面看着我。“瘦了。
”“没瘦。”“在北京过得怎么样?”“挺好的。”“那个……他对你好吗?”我愣了一下,
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陆晨风。我没跟她说过陆晨风的事,不知道她从哪里听来的。“挺好的。
”我说。她点点头,没再问。沉默了一会儿,我说:“我要去纽约了,明天就走。
”她抬起头看我。“去多久?”“可能三五年,可能更久。”她又低下头,
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那……好好的。”我说:“嗯。”临走的时候,
她从屋里拿出一个布包递给我。“这是什么?”“给你攒的。你每个月寄回来的钱,我没花,
都给你攒着。”我打开看了一眼,一沓存折,全是我的名字。每个月的汇款记录都在,
一笔一笔,整整齐齐。我鼻子忽然酸了一下。“妈——”“拿着,”她把布包塞到我手里,
“在外面要用钱的地方多。妈没用,帮不了你什么,这点钱你拿着,万一哪天用得着。
”我攥着那个布包,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你爸走之前还念叨你,”她低着头说,
“说你从小就要强,什么都自己扛。让我们别拖累你。”我没说话。“不怪你,”她抬起头,
眼眶红红的,“真的,不怪你。是我们没本事,让你从小吃了那么多苦。你能走到今天,
是你自己挣的。”我站在那里,忽然发现我恨了很多年的这个人,原来早就老了。
我妈这辈子活得很苦。我爸年轻的时候酗酒,喝醉了就打人。我妈护着我,没少挨打。
后来我爸不喝酒了,又查出癌症。我妈一个人伺候了他三年,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我恨过她。
恨她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不带着我走,为什么让我在那个家里长到十八岁。
可现在看着她满头白发站在门口送我,我忽然不知道该恨什么了。“我走了。”“路上小心。
”我下了一层楼,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门口,佝偻着身子,朝我挥了挥手。我转身,
下楼,没有再回头。五回到北京已经是深夜。陆晨风难得在家。他坐在客厅里,没开灯,
只有窗外透进来的路灯光。我开门进去,吓了一跳。“怎么不开灯?”他没回答,
只是看着我。我放下包,走过去开灯。灯亮的一瞬间,我看见他的眼睛红了。“怎么了?
”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沈惜,”他喊我名字,声音有点哑,“别走。”我愣了一下。
“你说什么?”“别走,”他握住我的手,“纽约太远了,别去。”我看着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有很多东西——焦急,恳求,还有一点点我看不懂的情绪。可唯独没有爱。
七年了,我看过他看林昭照片的眼神。那不是看我的眼神。“陆晨风,”我轻轻抽回手,
“调令已经下了,机票也买了,明天就走。”他怔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拒绝。
“我可以帮你,”他说,“我在纽约有朋友,可以帮你安排别的工作,不用去那么远。
”“不用了,”我打断他,“这是我自己的事。”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沈惜,
你是不是还在意那天晚上的事?”“哪天晚上?”“林昭回国那天,”他攥紧手,
“我喝多了,是不是说了什么?”我看着他,忽然觉得有点累。“说了,”我说,
“你喊了她的名字。”他的脸色变了。“沈惜,我——”“没关系,”我笑了笑,
“真的没关系。”他愣住了。我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万家灯火。“陆晨风,
我们在一起七年了。”他沉默着。“七年里,你对我很好。给我钱花,给我房子住,
给我买衣服买包。逢年过节记得送礼物,生病了记得照顾我。所有人都说我命好,
找了你这么个男朋友。”我转过身看他。“可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一个人。”他张了张嘴,
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没关系,”我说,“真的没关系。因为从一开始,我也没爱过你。
”他的脸色彻底变了。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陆晨风,我跟你在一起,
是因为你能给我我想要的生活。我不想住隔断间,不想每天挤两个小时地铁上下班,
不想每个月为房租水电发愁。你把我从那个泥潭里拉出来,我很感激。”“可那不是爱。
”我笑了笑。“你把我当替身,我把你当跳板。这七年,我们谁也不欠谁。
”他的嘴唇动了动,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林昭的照片,
我五年前就见过。”他闭上眼睛,脸上闪过一丝痛楚。“那为什么不走?
”“因为我还没攒够钱,”我说得很坦然,“我要在纽约买房子,需要很多钱。
这七年你给我的每一分钱,我都存着,没动过。加上公司给的安家费,够了。
”他睁开眼睛看我,像看一个陌生人。我忽然笑了。“陆晨风,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七年过得很惨?被当成替身,忍着委屈,默默等着你回心转意?
”他不说话。“你想多了,”我说,“我从来不是在等你回心转意。
我只是在等我自己攒够离开的钱。”六那天晚上,我们在客厅里坐了一夜。说了很多话,
也沉默了很久。凌晨的时候,他忽然问我:“沈惜,你有没有一点喜欢过我?”我想了想,
说:“有吧。”他抬起头看我。“有一年我发烧,你推掉一个几百万的单子在家陪我。
那时候我觉得,要是你是真的喜欢我就好了。”他的眼神暗了暗。“还有一次,
我们在小区楼下遇到一只流浪猫。你蹲下来喂它,摸了它好久。那天下着雪,
你的头发上落满了白。那时候我想,要是你愿意这样对我就好了。”我顿了顿,
又说:“可我知道那不是真的。你对我的好,和对那只猫的好,没什么区别。”他低下头,
好久没说话。天快亮的时候,他忽然说:“对不起。”我看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色,
轻轻说:“不用对不起。我也没对得起你。”他抬起头。“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拼命工作吗?
”我说,“因为我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靠得住,只有钱不会背叛你。
”“我爸喝醉了就打我妈。我妈抱着我躲在墙角,等他打累了睡着了才敢出来。
那时候我就发誓,一定要离开那个家,越远越好。”“后来我考上北京的大学,
我以为我终于逃出来了。结果刚毕业,我爸查出癌症。我妈打电话来说,家里没钱,
让我想办法。”“我能想什么办法?我刚工作,一个月工资五千块,房租就要两千。
我拼了命地加班,接私活,什么赚钱干什么。可还是不够。”“然后我遇见了你。
”我看着他。“你对我好,给我钱,让我搬进你的房子。我知道那不是爱,可我不在乎。
我需要钱,你需要一个长得像林昭的人,我们各取所需。”他的眼眶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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