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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粥与黎明程远林知意小说免费完结_最新章节列表凉粥与黎明(程远林知意)

爱吃快速油条的洛里 著

其它小说连载

虐心婚恋《凉粥与黎明》,由网络作家“爱吃快速油条的洛里”所著,男女主角分别是程远林知意,纯净无弹窗版故事内容,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详情介绍:小说《凉粥与黎明》的主要角色是林知意,程远,陈婉,这是一本虐心婚恋小说,由新晋作家“爱吃快速油条的洛里”倾力打造,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本站无广告,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8693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6-02-14 19:41:53。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凉粥与黎明

主角:程远,林知意   更新:2026-02-14 2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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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结婚三周年林知意把汤盛进白瓷碗时,墙上的钟正好敲了十一下。

这是她熬的第三锅山药排骨汤。第一锅下午五点就炖好了,她想着他万一早点回来呢?

结果等到七点,汤凉了,人没回。她倒了,重新开火。第二锅等到九点,又凉了。

现在是第三锅。砂锅里的山药炖得软烂,排骨脱骨,是她特意跟婆婆学的——他说过,

最喜欢妈妈做的这道汤。餐桌上,四菜一盖着保温罩,

红烧肉、清炒时蔬、凉拌木耳、蒜蓉虾,都是他爱吃的。旁边放着一瓶红酒,两个高脚杯,

还有一束她下班时特意绕路去花店买的向日葵——他说过喜欢向日葵,阳光。蜡烛没点,

她在等他的指令。手机躺在桌面上,屏幕黑着。她发的那条微信,

还停在下午两点半:“老公,今天早点回来?有事和你说。”已读。没回。

电视里重播着无聊的综艺,嘉宾笑得夸张。林知意坐在餐桌前,看着那碗汤,热气袅袅升起,

又慢慢变淡。她数过,从下午五点到现在的十一点,她站起来看了窗外十七次。

每一次听到楼下的引擎声,心跳都会快一拍。然后,车开走了,不是他。

她想起三年前的今天。婚礼上,司仪问他:“顾修远先生,你愿意娶林知意小姐为妻吗?

无论贫穷、疾病、困苦,都不离不弃,你愿意吗?”他看着她的眼睛,说:“我愿意。

”全场鼓掌。她穿着拖地婚纱,手捧白玫瑰,眼泪差点掉下来。她信了。她真的信了。

那时候的她想,这辈子,值了。手机震动了一下。她猛地拿起来——不是他的消息,

是公司群发的通知。她把手机放回去,动作很轻,像怕惊动什么。十一点半,

门外终于传来动静。她站起来,理了理头发,扯了扯衣角,嘴角下意识弯起——然后僵住了。

门开了,进来的是两个人。顾修远扶着她——沈念雪,他的“青梅竹马”,

他藏在心底多年的人。沈念雪脸色苍白,半个身子靠在他怀里,一只手按着胃部,

另一只手搭在他胸口,像一朵被雨打湿的梨花,柔弱得让人心疼。林知意站在那里,

餐桌上的烛光映在她脸上,明明灭灭。顾修远看见她,眉头皱了皱,

语气里是不加掩饰的不耐烦:“知意?你怎么还没睡?”林知意看见沈念雪的手,

按在他胸口的位置。看见他的外套,披在她肩上。

看见他的眼神——那种小心翼翼、满眼只有一个人的眼神,她太熟悉了,只是从来不属于她。

“我……”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轻得像飘在空中,“做了点汤,你们要喝吗?

”顾修远这才注意到餐桌,注意到那桌根本没动过的菜,注意到那束向日葵,

注意到那瓶没开的红酒。他的眉头皱得更紧,语气里多了些烦躁:“念念胃疼得厉害,

我得送她去医院。你早点睡,别整这些没用的。”没用的。林知意低下头,

看着自己为了今天新做的指甲,温柔的豆沙色。他说过喜欢淡色,她记了三年。“好。

”她说。连她自己都惊讶,这个字说得很稳,甚至带着一点微笑。她抬起头,

从他身边让开:“那你们快去吧,别耽误了。”顾修远脚步顿了顿,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里没有愧疚,没有心疼,只是有些意外——意外她今天怎么这么“懂事”。

然后他扶着沈念雪出了门,门关上的声音很轻。林知意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勺子,

舀了一勺汤。山药已经炖得太过,在勺子里碎开。她慢慢喝了一口。凉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凉的,她不知道。也许是三个小时前,也许是一年前,

也许是婚礼那天就注定了。她想起去年冬天。那天她高烧三十九度,一个人躺在床上,

浑身发抖。她给他打电话,他正在陪沈念雪过生日,电话那头是KTV的嘈杂声。

她说:“修远,我发烧了,你能回来吗?”他说:“吃点药,多喝水,我晚点回。

”她等到凌晨两点,他没回。她一个人爬起来,打车去医院,挂水到天亮。第二天他回来,

看到她不在家,发微信问:“你去哪了?”她说:“医院。”他说:“哦,没事吧?

”她说:“没事。”他真的以为没事。她想起前年春天。那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

她订了餐厅,买了礼物,满心期待。下午她去超市买菜,回来时在楼下看到他车停着。

她很高兴,以为他提前回来了。上楼推开门,看到他坐在沙发上,沈念雪坐在旁边,

两个人在说话。看到她进门,沈念雪站起来,笑了笑:“嫂子回来啦,我来拿个东西,

这就走。”沈念雪走后,她问:“她来拿什么?”他说:“没什么,以前放这的书。

”那本书,她后来在书房找到,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扉页上写着:“给修远,

愿你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念雪。”那天晚上的晚餐,他没去吃。他说公司有事,

走了。她一个人吃完那顿饭,一个人回家,一个人把礼物放进抽屉。那枚领带夹,

现在还在抽屉里。她又舀了一勺汤,继续喝。汤已经彻底凉了,山药腥气,排骨腻味,

但她一口一口喝完,像完成某种仪式。窗外月光很亮,照进来,在地上铺了一层银霜。

她拿出手机,点开他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还是下午那条,一读没回。她往上翻,

翻这一年的聊天记录。“今晚加班,不回来吃。”“和念念谈事,晚点回。”“睡了?

”“记得交电费。”三百多天的聊天记录,加起来不超过一百条。她发的多,他回的少。

她问“吃了吗”,他回“嗯”。她问“几点回”,他回“晚”。她说“今天下雨记得带伞”,

他没回。她把手机放下,又拿起来。这一次,她打开备忘录,开始打字:“三年了。

我今天等了你十一个小时,你回来,带着她。你让我别整这些没用的。我想了想,你说得对。

确实没用。”“你记得我们结婚那天吗?你说你愿意。我也愿意。但我现在不愿意了。

”“我今天去医院了,本来想告诉你一件事。现在不用了。”她把这段文字看了三遍,

然后选中,删除。她站起来,开始收拾餐桌。菜倒进垃圾桶,红酒放回柜子,

向日葵她犹豫了一下,拿起来,插进花瓶里——明天再处理吧。收拾完,她站在客厅中央,

看着这个住了三年的家。沙发是她挑的,窗帘是她选的,墙上那幅画是结婚时闺蜜送的,

画的是两个小人牵着手,底下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笑了笑。凌晨三点,

她给公司发了一封邮件:“我接受外派。”那是三个月前的机会,去分公司当负责人,

薪水翻倍,但要离开这座城市。她当时拒绝了,因为舍不得离开他。现在她舍得了。

窗外的月光渐渐淡去,天快亮了。她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她以为自己会哭,

但一滴眼泪都没有。原来人真正难过到极点的时候,是哭不出来的。

第二章:那盏不再亮的灯林知意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

在地板上画出一条亮线。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

然后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七点三十五分。她本该起来做早餐的。三年了,

每天早上她都会比他早起半小时,准备早餐。煎蛋、吐司、牛奶,偶尔煮粥。

他喜欢吃溏心蛋,她试了无数次才掌握好火候。他总是边吃边看手机,很少看她,

也很少说话。但她觉得这样挺好,安静的早晨,他在身边,就够了。今天她不想起了。

她继续躺着,直到听见隔壁房门打开的声音。他的脚步声经过她的房间——她住客房,

已经住了两年半。从结婚半年后,他就以“工作忙需要独立空间”为由,搬去了主卧。

她没说什么,搬了。反正这个家够大,反正他说的都有道理。脚步声停在卫生间,

然后是洗漱的水声。二十分钟后,脚步声经过她的房门,往玄关去了。林知意坐起来,

披上外套,打开门。顾修远正在玄关换鞋,看到她出来,愣了一下:“你在家?

”她在不在家,他不知道。“嗯。”她靠在门框上,看着他,“早餐吃了?”“路上买。

”他系好鞋带,直起身,看了她一眼,“昨晚……”“没事。”她打断他,笑了笑,

“你们去医院怎么样?念念没事吧?”他眉头动了动,似乎有些意外她这么问。

以前她从不过问沈念雪的事,从来不提那个名字。今天她提了,语气还很平静。“没事,

就是吃坏了,开了点药。”他说。“那就好。”她点点头。顾修远站在那里,似乎想说什么,

但最终只是说:“我走了。”“路上小心。”门关上了。林知意站在原地,

听着他的脚步声远去,听着电梯门打开又关上,听着一切归于平静。她转身回到房间,

从衣柜里拿出那只24寸的行李箱。这是她三年前嫁进来时带的箱子,

那时候装满了她的全部家当。衣服、书、几件首饰、一张和妈妈的合影。三年过去,

东西多了不少,但真正属于她的,还是那些。她打开衣柜,开始收拾。衣服一件件叠好,

放进行李箱。冬天的毛衣,夏天的裙子,都是她自己买的。他送过她两件衣服,一件太老气,

一件太大,她从来没穿过,挂在衣柜最里面。她取下来,叠好,放在床上——不带走。

书架上那些书,都是她自己的。她抽出来,一本本放进纸箱。

《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看到这本,她顿了顿。这是她婚前买的,

那时候她还没见过沈念雪,不知道这本书对顾修远意味着什么。她翻开扉页,

上面是她自己写的字:“买这本书的那天,阳光很好,我想和你一起变老。

——2019.3.12”她把书合上,放进了纸箱。床头柜上有一张照片,

是她和他的结婚照。她穿着白纱,他穿着西装,两个人对着镜头笑。她看了很久,

然后取下来,面朝下扣在桌上。不带走。梳妆台上那些护肤品、化妆品,都是她自己的,

全部装进化妆包。角落里有一瓶他没开封的古龙水,是去年他生日她送的,他一直没用。

她拿起来看了看,放回原处。抽屉里那枚领带夹,结婚一周年她买的,他没戴过几次。

她取出来,放在桌上,和他的车钥匙放在一起。收拾到中午,行李箱满了,纸箱也满了。

她看着这个住了三年的房间,忽然发现,真正属于她的东西,也就这么多了。

客厅里那盆绿萝,是她刚搬进来时买的,养了三年,从一小盆长成一大盆,藤蔓垂下来,

绿意盎然。她走到客厅,抱起那盆绿萝,放在行李箱旁边。这是她要带走的。

还有厨房里那套刀具,是她自己买的,她用着顺手。那口砂锅,熬汤的那口,

也是她自己买的。她想了想,没动——留给下一个住在这里的人吧。下午两点,

她叫了搬家公司。来的两个师傅很利落,把纸箱和行李箱搬下楼,那盆绿萝他们小心地抱着,

放在副驾驶。林知意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家。客厅,沙发是她挑的,但他从来不在上面坐,

他喜欢书房那张单人椅。餐厅,餐桌是她选的,但他很少在家吃饭,

那张桌子大部分时间空着。厨房,她用最多的地方,每一个调料瓶的位置她都记得。

她走到玄关,看着那盏感应灯。这是她装的。有一次他晚上回来,黑灯瞎火,

在玄关绊了一跤,膝盖磕青了。第二天她就去买了这盏灯,装上的时候他说“多此一举”,

但后来每次晚上回来,灯都会亮。以后不会亮了。她打开门,走出去,把门关上。

关门的声音很轻。下楼,上车,搬家公司的车跟着她。司机问:“小姐,去哪儿?

”她说出那个地址——不是新城市的地址,是闺蜜周萌家。她要在那里住几天,

然后直接飞去分公司。车开动。她看着窗外的街景一点点后退,这个她生活了三年的城市,

这个她为了一个人留下的城市。经过那家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咖啡馆,已经换了招牌。

经过那家他求婚的餐厅,门口还排着长队。经过那家医院,她昨天刚去过。

她的手按在小腹上,停了两秒,然后移开。到周萌家的时候,周萌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看到她下车,周萌冲上来,一把抱住她。“知意……”“我没事。”林知意拍拍她的背,

“真的。”周萌松开她,眼眶红红的,看着她:“你就这么走了?他就这么让你走了?

”“他没拦。”林知意笑了笑,“他可能现在还没发现我走了。”“你……”周萌想说什么,

最后只是叹气,“走,上楼,先住下再说。”那天晚上,周萌做了一桌子菜,

两个人喝了一瓶红酒。周萌喝多了,抱着她哭,说那个姓顾的不是东西,说她早该走了,

说她这些年受了多少委屈。林知意没哭,一直笑着,给她递纸巾,给她倒水,

像在照顾一个小孩。“你真的不难受?”周萌醉眼朦胧地问她。林知意想了想,

说:“难受的已经过去了。”周萌不懂,但她没解释。凌晨两点,林知意一个人坐在阳台上,

看着这个城市的夜景。周萌家在22楼,视野很好,能看到大片灯光。那些亮着灯的窗户里,

有人在等晚归的人吗?有人在煮醒酒汤吗?有人在数着钟声等一句“我回来了”吗?

她不知道。手机响了。她拿起来看——是顾修远发来的微信。“你去哪了?

”发送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分。应该是他回家,发现她不在。林知意看着这四个字,

看了很久。然后她点开他的头像,点开右上角的三个点,往下滑,找到“删除联系人”。

她停了停,不是犹豫,是最后一次确认。然后她按下去。“确认删除?”确认。

屏幕跳了一下,回到聊天列表。他的对话框不见了。那个她置顶了三年的名字,

那个她每天要看无数次的头像,那个她等了无数条消息的对话框,消失了。

她把手机放在一边,继续看着窗外的夜景。过了一会儿,她又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

找到那个号码——不是他的,是另一个。“李总,我是林知意。我接受外派,

下周一可以报到。”电话那头说了什么,她点点头:“好,谢谢您。”挂了电话,

她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四十七分。她站起来,回到房间。周萌已经睡熟了,打着小呼噜。

林知意在她旁边躺下,闭上眼睛。这一次,她睡着了。没有梦。---顾修远回到家的时候,

是凌晨一点。今晚和客户吃饭,喝了不少酒,头有点晕。他打开门,玄关一片漆黑。

他愣了一下,伸手摸墙上的开关,摸了好几下才摸到。灯亮了。他换鞋,往里走,

客厅也是黑的。他喊了一声:“知意?”没人应。他以为她睡了,没在意。去厨房倒水,

发现冰箱上贴着一张纸。他撕下来看,上面只有八个字:“我走了,你照顾好自己。

”没有落款,没有签名,没有日期。他看了两遍,没太明白。走了?去哪了?回娘家?出差?

他拿着那张纸,站了一会儿,然后放下,上楼睡觉。走到二楼,他习惯性地往客房看了一眼。

门开着,里面黑漆漆的。他伸手开灯——灯亮了。房间里空荡荡的。床上没有被子,

床头柜上扣着什么东西,衣柜门开着,里面空了一半。地上有几个纸箱压过的痕迹。

他站在那里,愣住了。他走进去,拿起床头柜上扣着的东西——是他们的结婚照。

他翻过来看,照片上的两个人笑着,他的领带是她系的,她记得那天他打了三次才打好。

他把照片放下,走到衣柜前。里面还有他的衣服,但她的都不见了。

那些他很少注意的裙子、毛衣、外套,全都没了。他打开抽屉——那枚领带夹还在,

和车钥匙一起,安静地躺在里面。他站在那个空了一半的房间里,手里还捏着那张纸条。

“我走了,你照顾好自己。”他忽然想起,她今天早上问他“早餐吃了”,他说“路上买”。

他想起昨晚,她站在餐桌前,穿着那件他没注意过的裙子,问他“你们要喝汤吗”。

他想起她说“好”的时候,嘴角带着笑。他当时觉得她懂事。现在他站在这个空房间里,

才觉得那个笑,不太对。他掏出手机,给她发微信:“你去哪了?”发送。红色感叹号。

消息发送失败。他愣了一下,又发了一遍。还是红色感叹号。他点开她的头像,点开资料,

发现什么都看不到了。他被删了?还是她注销了?他打电话,拨过去。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他挂了,又拨了一遍。“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凌晨两点,

他坐在她空了的房间里,一遍遍拨那个电话。始终关机。第二天早上,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靠在床头睡着了。手机还在手里,

屏幕上是她的对话框——那个永远发不出去的对话框。他下楼,走到餐厅。

餐桌上什么都没有,冰箱里什么都没有,厨房里那口砂锅还在,但干干净净的,

像是很久没用过。他给自己倒了杯水,站在厨房里,看到窗台上那盆绿萝不见了。

那是她养了三年的绿萝,从一小盆长成一大盆,她每天都要浇水、擦叶子。

有一次他嫌那盆绿萝占地方,说扔了吧,她没说话,只是把绿萝挪到了阳台。

现在绿萝不见了。他想,她是真的走了。不是回娘家,不是出差,是走了。他拿起手机,

打给她的公司。前台说林经理请假了,具体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他打给她的同事,

同事说她申请了外派,已经批了。他挂了电话,坐在餐桌前,看着空荡荡的餐桌。那张椅子,

平时她坐的位置,现在空着。他想起每天早上,他下楼的时候,她总是坐在那张椅子上,

面前放着早餐,看到他下来就站起来,说“早”。他嗯一声,坐下吃早餐,全程看手机,

很少看她。她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说话的?他想不起来。他想起有一年冬天,她发烧,他不在。

第二天回来,她在家,他问“没事吧”,她说“没事”。他真的以为没事。

他想起有一年春天,沈念雪来家里,她进门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嫂子回来啦”。

那天晚上他出去吃饭,她一个人在家。他以为她没事。她总是说没事。他也就真的信了。

现在他才发现,她说的“没事”,可能从来都不是没事。他站起来,走到客厅,

看到墙上那幅画。画上是两个小人牵着手,底下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是她闺蜜送的结婚礼物,她很喜欢,非要挂在这里。他当时觉得幼稚,但没说什么。

现在他看着那幅画,忽然觉得那两个字很刺眼。偕老。她不会和他一起变老了。手机响了,

是沈念雪发来的消息:“修远,今天陪我去复诊好吗?”他看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

然后把手机扣在桌上,没有回复。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很亮。他坐在客厅里,

第一次觉得这个家,空得让人难受。第三章:陌生人的微笑林知意到达新城市的那天,

下着小雨。飞机落地时是下午三点,她拖着行李箱走出航站楼,雨丝斜斜地飘过来,凉凉的,

打在脸上。她没带伞,站在廊檐下等了一会儿,雨没有停的意思。她掏出手机,

打开打车软件,叫了一辆车。等车的时候,她看着机场外灰蒙蒙的天,

想起三年前她刚到顾修远所在的城市那天,也是下雨。他在出口等她,手里拿着一把黑伞。

看到她出来,他走过来,伞举过她的头顶,说:“走吧,车在外面。”那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是相亲,双方家长安排的。她对他印象不错,他话不多,但看起来稳重。

她妈妈说他家条件好,人也靠谱,嫁过去不会吃苦。她当时想,不吃苦就行。

她从小和妈妈相依为命,吃过太多苦,只想找一个安稳的港湾。现在她才知道,

安稳的港湾有时候也是冰窖。车到了,是一辆白色网约车。司机下来帮她搬行李,

看到她的箱子,问:“刚下飞机?来旅游还是工作?”“工作。”她说。司机是个中年男人,

话多,一路上跟她介绍这座城市,哪里好玩,哪里好吃,哪里的房价贵。她听着,

偶尔应一声,大部分时间看着窗外。窗外是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招牌、陌生的行人。

她不知道哪家店好吃,不知道哪条路是主干道,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地铁有几条线。

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但她心里没有恐慌,反而有一丝奇怪的轻松。没有人认识她。

没有人知道她是顾太太。没有人会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她——那个老公心里有别人的女人。

她可以只是林知意。公司给她安排了公寓,在市中心,离公司步行十分钟。一室一厅,

家具齐全,拎包入住。她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雨也停了。她打开门,开灯,

站在玄关看着这个新家。很小,比她原来的家小得多。但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没有回忆,

没有那个人的痕迹。她把行李箱拖进卧室,开始收拾。衣服挂进衣柜,书放在书架上,

护肤品摆进卫生间。那盆绿萝她放在窗台上,浇了点水。折腾完已经晚上九点,她饿了,

下楼找吃的。楼下有一家面馆,还开着。她进去,点了一碗牛肉面。面馆很小,

只有四五张桌子,老板娘是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围裙上沾着面粉,笑眯眯的。面端上来,

热气腾腾的,牛肉切得厚,汤底浓郁。林知意吃了一口,忽然眼眶有点热。

不是因为好吃——是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笑着给她端过吃的了。她低下头,继续吃。

第二天是周六,不用上班。她睡到自然醒,醒来时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

和那天早上一样亮。她躺在床上,看着陌生的天花板,愣了几秒才想起来——她换城市了。

她起床,打开窗帘,窗外是一片居民楼,楼下有早点摊,有人在排队买包子。她换了衣服,

下楼,也去排队。包子一块五一个,豆浆两块一杯。她买了两个包子一杯豆浆,

坐在路边的小凳子上吃。旁边是一个大爷,也在吃包子,看到她还笑了笑:“姑娘新来的吧?

没见过你。”“嗯,昨天刚到。”她说。“来上班?”“对。”“哪家公司?

”她说了公司的名字,大爷点点头:“好公司,大公司。好好干。”她笑了,说好。

吃完早饭,她去超市买东西。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洗漱用品,床上四件套。

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转,她忽然想起以前逛超市,都是买他爱吃的东西。

牛肉、虾、排骨、他喜欢的那个牌子的啤酒。她自己爱吃什么,她已经很久没想过了。

她站在零食区,看着货架上花花绿绿的包装袋,最后拿了一包辣条。

那是她大学时爱吃的东西,后来顾修远说垃圾食品,别吃,她就没再买过。回到公寓,

她把东西归置好,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街道。手机响了,

是周萌发来的消息:“到了吗?安顿好没?”“到了,都好了。”她回。

“那个人有没有找你?”林知意看着这条消息,犹豫了一下,回:“他找不到我。

”周萌发了一串鼓掌的表情,然后说:“对了,他昨天打给我了,问我知不知道你去哪了。

我说不知道。”林知意没回。“他还问我,你为什么走。我说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他没说话,挂了。”林知意看着这条消息,想象顾修远被怼的样子,嘴角弯了弯。

“你别理他。”她回。“放心,我才不理。你好好开始新生活,遇到好的男人赶紧拿下!

”林知意笑了笑,没回。好的男人?她没想过。她只想过好自己。周一早上,

林知意提前半小时到公司。人事部的人带她办入职,认识同事,分配工位。

她的职位是分公司市场部总监,手下管着七八个人。开晨会的时候,

她站在白板前做自我介绍,说:“我叫林知意,以后请大家多关照。”底下的人看着她,

有好奇的,有审视的,有笑着点头的。一个男同事举手:“林总,你从总部调过来的?

那边怎么样?”“挺好的。”她说,“但我更喜欢这边。”“为什么?”她想了想,

说:“因为这边是我自己选的。”晨会结束后,她回到办公室,开始熟悉工作。文件一堆,

数据一堆,邮件一堆。她埋头处理,一抬头已经是下午一点。有人敲门。

是那个举手提问的男同事,端着一份盒饭站在门口:“林总,午饭时间了,我看你没出来,

帮你带了份。”林知意愣了一下,接过盒饭:“谢谢,多少钱?”“不用,公司楼下食堂,

刷卡的。”他笑了笑,“我叫程远,坐你隔壁办公室,有事随时叫我。”程远,

市场部副总监,三十出头,戴眼镜,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这是林知意对他的第一印象。

她打开盒饭,两荤一素,味道不错。她吃着饭,看着窗外的阳光,忽然觉得,

新生活好像也没那么难。晚上下班,她走出公司大楼,天已经黑了。她站在门口,

想着晚上吃什么,忽然听到有人喊她。“林知意?”她转头,愣住了。是大学同学,陈婉。

陈婉跑过来,一脸惊喜:“真的是你!你怎么在这儿?”“我调过来工作了。”林知意说,

“你呢?”“我在这儿好几年了!”陈婉拉着她的手,“走走走,吃饭去,我们好久没见了!

”两个人在附近找了家餐厅,边吃边聊。陈婉还是大学时的性格,话多,爱笑,什么都说。

她结婚两年了,老公是本地人,买了房,准备要孩子。“你呢?”陈婉问,“结婚了吧?

我记得你毕业没多久就结了。”林知意顿了顿,说:“离了。”“啊?”陈婉瞪大眼睛,

“真的假的?”“真的。”林知意笑了笑,“所以来这边重新开始。”陈婉看着她,

眼神变了变,最后叹了口气:“也好,不好的人留着也没用。你现在怎么样?”“挺好的。

”林知意说,“新工作,新城市,新开始。”“那就好。”陈婉举起杯子,“来,敬新开始!

”两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吃完饭,陈婉非要送她回家。车上,

陈婉问:“你一个人住?”“嗯。”“有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林知意摇头:“没想过这个。

”“也对,先把自己过好。”陈婉说,“不过我跟你说,我们这边好男人挺多的,

你要是想找,我帮你介绍。”林知意笑了:“行,到时候找你。”回到公寓,

她洗漱完躺在床上,手机响了一下。是陈婉发来的消息:“对了,下周有个同学聚会,

你来不?好多老同学都想见你。”林知意想了想,回:“好,去。”她放下手机,

看着天花板。同学聚会,以前她从来不参加,因为顾修远不喜欢她抛头露面。

他说:“有什么好见的?那些人有几个混得好的?”她就没去。现在她可以去了。

她想见见那些老同学,看看他们过得怎么样,也让他们看看,她过得还可以。

---顾修远这几天过得不太好。那天发现林知意走后,他打了很多电话,问了很多人,

没有人告诉他她在哪。她的公司说她外派了,具体哪里不肯说。她的闺蜜周萌接了一次电话,

听到是他直接挂了,再打就不接了。他一个人在家,每天下班回来,面对空荡荡的房子。

一开始他觉得没什么,他本来就很忙,加班是常态,回家也就是睡个觉。但第三天晚上,

他胃病犯了。那天他和客户吃饭,喝了不少酒,回到家胃就开始疼。

他习惯性地伸手去够床头柜——那里本来有她放的胃药和温水。空的。他疼得蜷缩起来,

额头上冒冷汗。他想起来自己找药,但疼得动不了。最后是打了120,被救护车拉到医院。

急诊室里,他躺在病床上输液,旁边床位上是一个老太太,她的女儿在旁边陪着,

一会儿递水,一会儿盖被子,一会儿轻声问“妈,还疼吗”。他看着她们,忽然想起林知意。

以前他每次胃疼,她都会陪他来医院。挂号、拿药、倒水,她跑前跑后,他只需要坐着。

输液的时候,她就坐在旁边,不玩手机,就那么看着他。他有时候嫌她看,说“你回去吧,

我自己可以”,她说不放心,要陪着。他不耐烦,但也懒得赶。现在他一个人躺在急诊室,

没有人陪。他想给她打电话,拿起手机才想起来,他已经被删了。那个号码,他打了很多次,

始终关机。他不知道她在哪,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他看着天花板,

忽然想起她走的那天早上。她站在门框上,问他“早餐吃了”,他说“路上买”。她笑了笑,

说“路上小心”。那个笑,他当时没在意,现在越想越不对劲。那不是她平时的那种笑。

平时她笑,眼角会弯,眼睛里会有光。那天她笑,只是嘴角动了动,眼睛里什么都没有。

她那个时候就已经决定走了。而他,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输液输到凌晨两点,

他一个人打车回家。打开门,玄关黑着,他伸手去摸开关,摸了好几下才摸到。灯亮了。

他站在玄关,看着那盏感应灯。那是她装的,因为他有一次晚上回来绊倒了。

他当时觉得多此一举,但后来每次晚上回来,灯都会亮。现在灯还是会亮,但她不在了。

他上楼,经过她的房间,门开着。他站在门口,看着那个空荡荡的房间,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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