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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十五年我魂穿成小可怜回家后被全家扒马甲

作者许亦辰 著

其它小说连载

轻轻十五年是《死了十五年我魂穿成小可怜回家后被全家扒马甲》中的主要人在这个故事中“作者许亦辰”充分发挥想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而且故事精彩有创以下是内容概括:主角是十五年,轻轻,约定的男生生活,家庭,现代,重生,穿越小说《死了十五年我魂穿成小可怜回家后被全家扒马甲这是网络小说家“作者许亦辰”的又一力故事充满了爱情与冒本站无广告TXT全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5471章更新日期为2026-02-18 14:38:05。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死了十五年我魂穿成小可怜回家后被全家扒马甲

主角:轻轻,十五年   更新:2026-02-18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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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念,死的时候只有十二岁。那是个连风都带着凉意的深秋,一场来得毫无征兆的高烧,

像一只无形的手,把我从温暖的家里,硬生生拖进了无边无际的黑暗里。

我记得自己躺在硬板床上,浑身发烫,喉咙干得发疼,迷迷糊糊间,

还能听见妈妈压抑的哭声,听见爸爸在屋外低声跟医生说话,听见弟弟妹妹们踮着脚尖,

在门口小心翼翼地张望,不敢出声打扰。我想抬手摸摸妈妈的脸,想跟爸爸说我不疼,

想跟外面的小不点们说,等我好了,就带他们去玩。可我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

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再后来,呼吸越来越轻,世界越来越静,我就这样,

连一句再见都没来得及说,安安静静地离开了。村里人都说,老陈家的大儿子,命苦,

还没来得及长大,就没了。他们把我埋在了村子后山的小土坡上,没有墓碑,

只有一捧小小的黄土,一躺,就是整整十五年。我以为我会永远待在那片冰冷的黑暗里,

再也闻不到家里饭菜的香味,再也听不到妈妈喊我“念念”,再也看不到那群跟在我身后,

吵着要糖吃、要我陪玩的弟弟妹妹。我以为那些没说出口的关心,那些没来得及兑现的承诺,

会跟着我一起,永远埋在那方小小的土堆下,变成永远的遗憾。可命运终究是心软了一次。

再睁眼时,没有阴曹地府,没有牛头马面,没有传说中的轮回转世,

我躺在一张陌生的、薄薄的小床上,屋顶是熏得发黄的旧木板,墙角还堆着几个破旧的麻袋。

一抬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瘦小、稚嫩、皮肤微微发黄、完全不属于我的小手。我魂穿了。

附在了一个刚被远房亲戚带到村里的七岁小男孩身上,他叫林念,

父母在一场意外中双双去世,无依无靠,亲戚家条件也不好,只能把他暂时寄养在我们村里,

说是寄养,其实跟没人管的小可怜没什么两样。而我一抬头,就透过破旧的窗户,

看见了窗外那栋再熟悉不过的老房子——土黄色的院墙,门口栽着两棵老槐树,

屋檐下还挂着去年的玉米串,那是我的家,是我魂牵梦萦十五年、连做梦都想回来的地方。

我,死了十五年的陈家大儿子,以一个毫无血缘关系、无父无母的外人小孩身份,回来了。

站在家门口的那一刻,我攥着小小的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眼泪在眼眶里拼命打转,

不敢掉下来。十五年,足以让一棵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足以让一个热闹的家,

蒙上一层淡淡的思念与忧伤。我的爸妈,头发已经白了大半,从前乌黑的头发,

如今大半都变成了花白,脊背也比以前弯了很多,妈妈的眼角多了好多皱纹,

爸爸的背也不再挺拔,脸上刻满了岁月和丧子的沧桑,一看就知道,这十五年里,

他们没有一天不在想我,没有一天不在为我心疼。

而当年那群跟在我屁股后面跑、动不动就哭鼻子、抢我零食的小不点,

如今全都长成了我不敢认的大人,一个个出人头地,成了整个村子、甚至整个镇上,

最让人羡慕、最有出息的孩子。大哥陈默,成了沉稳威严、说一不二的上市公司总裁,

常年穿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浑身自带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不苟言笑,眼神锐利,

是全家现在的顶梁柱,也是村里所有人都敬佩的大人物。二姐陈霜,

成了雷厉风行、从不吃亏的金牌律师,一张嘴能说会道,心思通透,逻辑清晰,

再麻烦的事情到她手里,都能打理得井井有条,看人一眼,就能看穿对方的小心思。

三姐陈雨,成了温柔知性、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总是安安静静的,说话轻声细语,

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身上带着书卷气,却最是细心敏感,藏着最软、最暖的心肠。四弟陈阳,

成了意气风发、敢闯敢拼的创业新贵,还是小时候那副活泼调皮、爱笑爱闹的样子,

比以前高了好多,壮了好多,却多了几分担当,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依旧是家里的开心果。

五妹陈月,成了聪明骄傲、前途无量的顶尖医学院高材生,是家里最小、也最被疼爱的丫头,

从小就机灵,长大了更是优秀,眼神里带着小骄傲,却依旧是那个会依赖家人的小姑娘。

他们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记得一件事——他们的大哥陈念,在十二岁那年,

就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每年清明,每年我的忌日,他们都会放下手里所有的事情,

从四面八方赶回来,去后山的坟前看我。给我带最爱吃的橘子软糖,

带妈妈蒸的热乎乎的鸡蛋羹,带爸爸煮的甜枣,跟我讲家里的大小事,讲他们的工作,

讲他们的生活,告诉我他们过得很好,让我不要担心,不要挂念。他们从来没有忘记过我。

而我记得更清楚,在我离开之前,我跟每一个弟弟妹妹,都认认真真许下过约定。

那些约定很小,很普通,只是小孩子之间最天真、最纯粹的承诺,没有惊天动地,

没有豪言壮语,却因为我的突然离世,

成了我一辈子都没能补上、一想起来就心口发疼的遗憾。我答应过四弟陈阳,等我病好了,

就带他去村头的小河里摸鱼,比一比谁摸得更多,谁先摸到最大的那条鲫鱼。

我答应过五妹陈月,等我身体好一点,就带她去镇上的小卖部,

买一个最漂亮、最粉、最可爱的小兔子发夹,让她成为全村最漂亮的小姑娘。

我答应过三姐陈雨,等我能下床了,就陪她一起,把那本封面破旧、页脚卷起的童话书,

一页一页、安安静静地看完。我答应过二姐陈霜,等风来了,就跟她一起去田野里放风筝,

让风筝飞得比屋顶还高,比大树还远。我答应过大哥陈默,等我精神好些,

就跟他一起去后山摘野枣,摘满满一兜,带回家给爸妈吃,让爸妈也尝尝鲜。

可我走得太急了。快到我连一件事都来不及做,快到我连一句“等我”都没能说出口,

快到我连最后一眼,都没能好好看看他们。这十五年,我在无边的黑暗里,

最愧疚、最心疼、最放不下的,就是这些没能兑现的小小约定。我总在想,

如果我能再多活几天,哪怕几天,是不是就能把这些小事做完,

是不是就能让他们少一点遗憾,少一点想念。现在我回来了,以一个七岁外人小孩的身份。

我不敢冲上去抱着他们喊爸妈,不敢抱着弟弟妹妹们哭,不敢说我是陈念,

我怕他们觉得我是妖怪附体,怕他们被吓到,怕他们觉得太荒唐,不肯接受这样的我。

我只有一个最简单、最笨拙、最纯粹的念头——我不暴露身份,我就安安静静当林念,

当一个胆小、听话、懂事的寄养小孩,用小孩子能做的方式,一点点对他们好,

一点点关心他们,一点点把当年没完成的约定,全都补回来。我以为我藏得很好,

我努力收起所有属于陈念的习惯,努力装作一个普通、胆小、不爱说话、怯生生的小孩。

可我太低估了家人之间的默契,太低估了他们十五年不曾消减、反而越来越浓的思念。

从我踏入家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处处露馅,而他们,早就悄悄把一切看在了眼里,

只是温柔地不拆穿,陪着我一起演。带我上门的远房亲戚,是个皮肤黝黑、说话爽朗的大婶,

她笑呵呵地把我拉到我爸妈面前,拍着我的脑袋说:“老陈,嫂子,这孩子叫林念,

可怜得很,爸妈不在了,以后就在村里住,麻烦你们多照看照看,有口饭吃就行。

”我妈一低头看见我的脸,手里正在择的青菜“哗啦”一声掉在了地上,手猛地一抖,

眼圈瞬间就红了。她慢慢蹲下来,伸出有些粗糙、却无比温暖的手,轻轻碰了碰我的脸颊,

“这孩子……怎么长得这么像我们家念念啊……一模一样……”我爸也赶紧放下手里的烟袋,

凑了过来,手里的烟卷燃到了尽头,烫到了手指都没察觉,他皱着眉,

却又忍不住多看我几眼,嘴上劝着妈妈:“别瞎说,孩子都走了十五年了,只是长得像而已,

世上相像的人多着呢。”可我看得懂,他们看我的眼神,早就不是看一个陌生小孩的眼神,

那里面藏着心疼,藏着怀念,藏着一丝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却又拼命期待的光芒。

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只能死死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用最细、最怯生生的声音喊:“伯伯好,伯母好。”那一声在心里念了千万遍的“爸妈”,

卡在喉咙里,烫得我眼泪都快掉下来,却终究不敢说出口。中午,他们执意留我吃饭。

妈妈像是下意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一样,转身进了厨房,没过多久,

就端上来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蒸鸡蛋。不放葱,不放香菜,口感软嫩,温度刚好,

不烫嘴,也不凉,撒上一点点小虾米,

那是我从小到大、生病时最想吃、妈妈一定会给我做的一碗蛋羹。闻到味道的那一刻,

我几乎忘了所有伪装,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下意识伸出小手,把碗轻轻往自己面前拉了拉,

这个动作,我做了十二年,刻在了骨子里,融进了血脉里,根本藏不住。我清晰地看见,

坐在对面的大哥陈默,夹菜的动作猛地一顿,抬眼深深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深,带着审视,

带着疑惑,带着一丝极淡的动容,还有一种“我好像知道了什么”的笃定。

我吓得立刻把手缩回来,慌慌张张低下头扒饭,心脏怦怦狂跳,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生怕被他看出一点破绽。那天下午,我安安静静地坐在院子的角落里,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家人,心里又酸又暖,又甜又疼。阳光透过老槐树的叶子,

洒下斑驳的光点,落在地上,也落在我的心上。五妹陈月坐在石凳上看书,

阳光落在她乌黑的头发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我一眼就想起,

小时候她总拉着我的衣角,晃啊晃,小短腿跟着我跑,小声跟我说:“哥,等你病好了,

带我去镇上买粉色发夹好不好?我就想要最粉、最可爱的那种,戴上像小公主一样。

”我控制不住自己,慢慢挪到她身边,仰着小小的脑袋,

用最不经意、最天真的语气问:“姐姐,你……你喜欢粉色的发夹吗?粉色的小兔子,

特别好看。”五妹愣住了,手里的书都停住了,慢慢低下头看我,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可那光亮很快又暗了下去,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光。她没有追问我为什么会这么问,

只是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声音软软的、暖暖的:“嗯,喜欢,很久很久以前,

就很喜欢了,一直都喜欢。”她转身进屋喝水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

她悄悄用指尖擦了擦眼角,肩膀微微发抖。我心里又疼又甜,我知道,她想起我了。

哪怕我换了一副模样,换了一个名字,她还是能从一句最普通的话里,

闻到熟悉的、属于她大哥的味道。没过多久,我看见四弟陈阳坐在门口擦皮鞋,

他擦得很认真,皮鞋亮得能照出人影,一看就是要出门办事。我一下子就想起,

当年我拍着胸脯跟他保证:“小阳,等哥好了,带你去小河摸鱼,保证让你抓到大鱼,

我们比谁抓得多!”我又忍不住凑了过去,小手拽着他的衣角,小声开口:“哥哥,

村头的小河里,是不是有很多小鱼呀?有小鲫鱼,还有小虾米,我……我想去摸鱼。

”四弟擦鞋的手瞬间停住,抹布掉在了地上。他慢慢转过头看我,

眼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一圈,耳朵都微微发红。他蹲下身,和我保持平视,

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你怎么知道,村头有小河?还知道有小鲫鱼?

”我慌了,舌头都打了结,脑子一片空白,

只能胡乱编造:“我、我听别人说的……就是随便问问……”四弟没有再逼问,只是看着我,

看了很久很久,仿佛要把我的样子刻进心里,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像承诺一生一样说:“好,

等哥有空,就带你去摸鱼,想去多少次,就去多少次,天天去都可以。”我低着头,

鼻子酸得厉害,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说,

只是温柔地顺着我的话,陪着我演一场没有人点破、却心照不宣的戏。后来,

我看见三姐陈雨从屋里拿出一本旧童话书,封面已经磨损得厉害,页脚微微卷起,

书脊上还有我小时候用铅笔划的小记号——那是我小时候最宝贝的一本书,我答应过她,

一定会陪她看完所有故事,再也不半途而废。我走到她面前,仰着头,指着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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