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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主她真的没有心

壬丁化碧 著

言情小说连载

金牌作家“壬丁化碧”的现代言《快穿:女主她真的没有心》作品已完主人公:江茉林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快穿:女主她真的没有心

主角:江茉,林砚   更新:2026-03-10 1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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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穿任务者,专门掠夺男主们的七情六欲。
世界一:被退婚的武道大小姐,我让三个天之骄子为我疯魔。。。。。。。。。。
至于他们的死活?
呵,又关我什么屁事。
世界一:即将失去未婚夫的高傲大小姐
「退婚?」
我把手中的茶盏轻轻放下,抬眼看着跪在地上的男人。
茶盏磕在紫檀木的桌面上,发出一声脆响。
林砚的身子抖了抖,额头几乎贴着地面:「是,大小姐恕罪,是属下无能,没能看住姑爷……」
我笑了一声。
无能?
林砚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暗卫首领,十二岁起就跟在我身边,手上沾过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他能看不住一个文弱书生?
「把头抬起来。」
林砚不动。
我起身走到他面前,弯腰,伸手捏住他的下巴,迫使他抬头看我。
他的眼神躲闪,不敢与我对视。
「林砚,」我凑近他的耳边,声音放得很轻,「你跟了我几年了?」
「回大小姐……十年。」
「十年。」我点点头,「十年,你就给我这么一个结果?」
林砚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沈清让现在人在哪儿?」
「在……在城南的别院,和……和那个戏子在一起。」
「戏子?」
「是……是福喜班的青衣,叫云舒。」
我松开他的下巴,站直身子。
云舒。
这名字我听过。
京城最近风头最盛的戏子,据说一张脸生得雌雄莫辨,男女通杀。
我的未婚夫,定远侯府的嫡长子沈清让,为了这么一个下九流的玩意儿,宁愿背上背信弃义的骂名,也要跟我退婚。
「有意思。」
我低头看着自己修剪得整齐的指甲,漫不经心地问:「那个云舒,长得比我好看?」
林砚愣了愣:「自然……不如大小姐。」
「那是比我有才情?」
「大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一个戏子如何能比?」
「那就是比我有背景?」
「大小姐是镇北王的嫡女,整个北境都是您的靠山,那戏子不过是个贱籍……」
「那我就不明白了。」我打断他,「既然什么都不如我,沈清让是瞎了还是傻了?」
林砚不说话。
我看着他垂下去的眼睫,忽然笑了:「林砚,你喜欢我。」
他的身体明显僵住了。
「别急着否认,」我转身走回椅子坐下,「你跟了我十年,看我的眼神从来都不一样。别人看我是敬畏,是讨好,是垂涎。你看我——」
我顿了顿:「是仰视。」
「就像看天上的月亮,知道自己够不着,但还是忍不住要看。」
林砚的指节攥得发白。
「大小姐……」
「放心,我不怪你。」我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我喜欢被人喜欢。」
「不过现在,你得帮我做件事。」
林砚抬起头。
「去城南别院,把我的未婚夫请回来。」我放下茶盏,「就说——」
「他那个戏子,我买了。」
林砚办事向来利落。
一个时辰后,沈清让就站在了我面前。
他穿着一身月白的袍子,腰间系着我送的那块玉佩,脸上的表情既愤怒又忐忑。
「江茉,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撑着下巴看他:「什么什么意思?」
「云舒!」他咬着牙,「你凭什么买他?你凭什么把他当成物件儿一样买卖?」
「凭什么?」
我笑了,慢慢站起来,走到他面前。
「凭我是镇北王的女儿。凭这个京城一半的商铺都是我家的。凭你爹打北狄那场仗,用的军饷是我爹给的。」
「凭你沈清让,现在住的宅子,吃的饭,穿的衣服,都是花的我江家的钱。」
沈清让的脸涨得通红:「你——!」
「我怎么?」我抬手,替他整了整衣领,「我江茉在京城横行霸道十八年,你第一天知道?」
沈清让攥住我的手腕:「江茉,你别太过分。」
「过分?」
我看着他攥着我手腕的那只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
曾经,这只手替我挡过刺客的刀。
那时候他说:「阿茉别怕,我在。」
现在,这只手攥得我生疼,眼睛里全是厌恶。
「沈清让,」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你真的喜欢那个戏子?」
他的眼神闪了闪:「与你无关。」
「那我换个问法——」我凑近他,「你对我,可曾有过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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