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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沈煜城,秦以沫 更新:2026-02-06 14: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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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十年痴恋,五年囚笼秦以沫第一次见到沈煜城,是在十七岁那年的盛夏。梧桐树下,
少年白衣胜雪,眉目清冷如画,正低头看着手里的书。阳光透过叶隙,
在他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仿佛谪仙落入凡尘。只那一眼,便是十年的沉沦。
她是秦家不受宠的私生女,他是沈家高高在上的太子爷。云泥之别,她心知肚明。所以,
她将这份爱恋深埋心底,只敢在无人处,用画笔偷偷勾勒他的轮廓。她拼命学习,
考上最好的美术学院,只因为听说,沈煜城欣赏有才华的女子。大学毕业后,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导师的引荐下,参与了一个与沈氏集团合作的公益艺术项目。
再次见到沈煜城,他已是沈氏说一不二的年轻总裁,褪去少年的青涩,更添沉稳与锐利,
也愈发遥不可及。项目庆功宴那晚,他喝多了。助理将他送到酒店房间,
却恰逢秦以沫去送落下的项目资料。鬼使神差地,她留了下来,照顾醉酒的他。半夜,
他醒来,眼神迷蒙地看着守在床边、穿着简单白裙的她,忽然将她拉入怀中,
炙热的吻带着酒意落下。秦以沫没有拒绝。那是她藏在心底十年的神明,
哪怕只是片刻的垂怜,她也甘之如饴。那一夜后,沈煜城没有解释,没有承诺,
只是将她安置在市中心一套高级公寓里,给了她一张额度可观的副卡。他每周会来一两次,
有时是深夜带着疲惫和酒意,有时是白天短暂的午休。
他享受她的安静、她的顺从、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她在床笫间青涩却全心的回应。
但他从不在这里过完整的夜,从不带她出席任何公开场合,从不在外人面前承认她的存在。
他的朋友、家人、商业伙伴,都不知道“秦以沫”这个名字。秦以沫知道,自己见不得光。
她是沈煜城藏在金屋里的阿娇,是他繁忙工作后放松身心的温柔乡,
是他不需要付出感情就能拥有的完美情人。可她爱他。爱了整整十年。这五年的亲密,
哪怕是偷来的,她也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握着。她天真地以为,只要她足够好,足够乖,
足够爱他,总有一天,能焐热他那颗冰冷的心,能让他看到她的存在,
给她一个堂堂正正站在他身边的身份。她放弃了成为一名职业画家的梦想,
因为他一句“不喜欢女人在外面抛头露面”,便安心待在这华丽的牢笼里,学插花,学茶道,
学烹饪他喜欢的菜式,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都用来经营这个只有他偶尔降临的“家”。
她记得他所有的喜好和禁忌。胃不好,她便学着煲各种养胃的汤;对灰尘过敏,
她每天将公寓打扫得一尘不染;喜欢安静,她便在他来的时候,连走路都放轻脚步。
她甚至偷偷学了文物修复——只因有一次,他无意中提起,
沈家老宅有一幅祖传的古画有些破损,找不到完全信得过的人修复。
她便花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去拜师学艺,默默练习,想着有朝一日,能帮他这个忙,
让他惊喜。然而,她的付出和等待,换来的是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失望和心寒。
客厅多放了一盆他可能不喜欢的花而冷淡好几天;会在她小心翼翼地问他“今晚回来吗”时,
不耐烦地回一句“忙”。最伤人的是,关于他和各路名媛千金的绯闻,从未断过。
报纸杂志上,他挽着不同的女伴,出席各种高端场合,笑容得体,举止亲密。每当这时,
秦以沫只能蜷缩在公寓的沙发里,看着那些光鲜亮丽的照片,心如刀割,
却连质问的资格都没有。她不是他的女朋友,更不是他的未婚妻。她只是一个……情人。
一个他支付了报酬,就可以随时享用,也可以随时丢弃的玩物。这个认知,
在无数个孤枕难眠的夜晚,反复凌迟着她的心。可她就像中了名为“沈煜城”的毒,舍不得,
放不下,甘愿饮鸩止渴。直到那一天。二 千金临门,
恩断义绝那是一个沉闷的秋日下午,天空阴沉,仿佛随时要压下来。沈煜城难得在白天过来,
脸色却比窗外的天色还要沉。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先拥抱她,或者让她去准备茶水。
而是径直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模糊了他俊美却冷漠的侧脸。
秦以沫心中莫名一紧,有种不好的预感。她默默去泡了杯他常喝的普洱,
轻轻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煜城,怎么了?公司出什么事了吗?”她轻声问,
带着小心翼翼的关切。沈煜城抬眸,看向她。那目光复杂,有审视,
有一丝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烦躁,还有……一种下定决心的冰冷。“秦以沫,”他开口,
声音没什么起伏,却像淬了冰,“我们结束吧。”短短七个字,如同七把冰锥,
瞬间将秦以沫钉在原地。她脸上的血色“唰”地一下褪得干干净净,嘴唇哆嗦着,
几乎发不出声音:“……什么?”沈煜城似乎并不想重复,他将一份文件推到她面前,
还有一张支票。“这套公寓,过户到你名下。这张支票,数字你随便填。
”他的语气公事公办,仿佛在清算一笔债务,“跟了我五年,我不会亏待你。但从此以后,
我们两清,不要再有任何联系。”秦以沫颤抖着手,拿起那份文件。是房产过户协议。
支票上的数字栏,是空白的,但签章齐全,只要她填上数字,立刻就能兑现巨款。
多么慷慨的分手费。足以让任何一个普通女人后半生衣食无忧。可秦以沫只觉得彻骨的寒冷,
从脚底直窜头顶。她死死攥着那张轻飘飘却又重如千斤的支票,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
“为……为什么?”她听到自己破碎的声音在问,“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还是……你有了别人?” 其实她心里隐约猜到了,只是不甘心,想听他亲口说。
沈煜城皱了下眉,似乎不耐她的纠缠。他弹了弹烟灰,语气淡漠:“我要结婚了。”“结婚?
”秦以沫的心狠狠一抽,“和……谁?”“林氏集团的千金,林薇。”沈煜城没有隐瞒,
或许觉得没必要,“下个月订婚,年底举行婚礼。这是两家早就定好的联姻。”林薇。
秦以沫知道这个名字。真正的豪门名媛,毕业于世界顶尖学府,容貌家世能力无一不出挑,
是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和社交版头条的人物。和沈煜城,确实是门当户对,天造地设。原来,
不是因为她不够好,不够爱他。而是从一开始,她的出身,就注定她连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她这五年的痴心守候,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笑话。
“所以……”秦以沫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这五年……到底算什么?
”沈煜城沉默了片刻。烟雾后的眼神有些晦暗不明,但说出的话,却残忍无比:“秦以沫,
我们开始的时候,我就说得很清楚。各取所需。我需要一个安静、不惹麻烦的伴侣,
你需要钱和庇护。现在,我需要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来巩固沈家的地位,而你,
也应该去找你自己的归宿了。”各取所需。安静、不惹麻烦的伴侣。原来,在他心里,
他们之间,连情人都算不上,只是一场银货两讫的交易。她付出青春、身体和全部的爱恋,
他支付金钱和短暂的庇护。现在,交易结束了。他要升级他的“合作伙伴”了。多么清晰,
多么冷酷,多么……沈煜城。秦以沫忽然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十年痴恋,
五年倾心付出,原来只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感动天感动地,
唯独感动不了眼前这个铁石心肠的男人。“归宿?”她擦掉笑出来的眼泪,
眼神却一点点冷了下去,像是燃尽的灰烬,“沈煜城,我的归宿,从来就不该是你这里,
对吗?”沈煜城看着她通红的眼眶和冰冷的眼神,心头掠过一丝极其细微的刺痛,
但很快被他忽略。他认为,这只是她一时无法接受。女人嘛,总是容易感情用事。
给她足够的钱,她很快就会想通。“这些足够你开始新生活了。”他指了指支票和文件,
“找个好男人,安稳过日子。以后……不要再来找我。”说完,他站起身,掐灭烟蒂,
整理了一下根本没有褶皱的西装袖口,仿佛刚刚只是处理完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走了。
手续我会让律师跟你对接。”他甚至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朝门口走去。“沈煜城。
”秦以沫在他身后,忽然叫住他。沈煜城脚步一顿,没有回头。秦以沫走到他面前,
仰起苍白的脸,看着他。这张她爱了十年,描摹了无数次的脸,此刻看起来,却如此陌生,
如此令人心寒。她举起那张空白支票,当着他的面,慢慢地、一点点地撕成两半,四半,
碎片……“你的钱,我不要。”她的声音异常平静,平静得可怕,“这五年,
就当是我秦以沫瞎了眼,付给青春的学费。从今以后,我们两清,互不相欠。
”她将支票碎片扔在地上,如同扔掉了她十年卑微的爱恋和五年的屈辱时光。然后,
她侧身让开,目光看向门口:“沈总,慢走,不送。”沈煜城看着她决绝的眼神和动作,
眉头狠狠蹙起。他没想到她会拒绝这笔钱。这不符合他对她的认知。在他印象里,
她温柔、顺从、甚至有些懦弱,离不开他提供的优渥生活。可她此刻的眼神,像冰封的湖面,
下面却仿佛涌动着能吞噬一切的暗流。一股莫名的烦躁和……一丝极其轻微的不安,
袭上心头。但他很快压下。不过是个女人,还能翻出什么浪花?不要钱,是她蠢。“随你。
”他冷冷丢下两个字,不再停留,拉开房门,大步离开。厚重的实木门在他身后关上,
发出沉闷的“砰”的一声,彻底隔绝了两个世界。秦以沫站在原地,
听着电梯下行、汽车引擎远去的声音。屋子里死一般寂静,只剩下她一个人,
和满地狼藉的支票碎片。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慢慢地蹲下身,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大多是他买的,或是用他给的钱买的。她一件都没拿,
只收拾了几件自己大学时代穿的旧衣服,一些画具,
还有她偷偷学习文物修复用的工具和笔记。最后,她从床头柜最底层,
拿出一个陈旧的小铁盒。里面是她十七岁那年,偷偷画的沈煜城的素描,已经泛黄。
还有后来这些年,她写的从未寄出的信,记录着她点点滴滴的爱恋与心碎。她拿起打火机,
走进浴室。将铁盒里的东西,一张一张,投入洁白的浴缸,看着火苗窜起,
吞噬掉那些可笑的少女心事和卑微的期盼。灰烬被水冲走,不留痕迹。做完这一切,
她洗了把脸,看着镜中眼睛红肿、却异常平静的自己。十年痴恋,五年囚徒生涯,到此为止。
秦以沫,该醒了。她拖着一个半旧的行李箱,
里面只装着最简单的行李和她吃饭的家伙——修复工具。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五年、奢华却冰冷的“金丝笼”,她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没有通知任何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她注销了手机号,停用了所有社交账号,
切断了与过去一切可能关联的线索。就像一滴水,悄然蒸发在沈煜城的世界里。
三 涅槃重生,璀璨归来离开沈煜城的秦以沫,没有回那个冷漠的秦家。
她去了一个远离京城的南方古城。身上仅有的一点积蓄,
的、完全属于她自己的钱——主要是卖掉了两幅早期自己创作的、与沈煜城无关的画作所得。
她在古城偏僻的巷子里租了一间潮湿狭小的老房子,白天在客栈打零工,
晚上拼命练习文物修复技艺。她的手很巧,天赋极高,又肯下苦功,
加上之前偷偷学习的底子,技艺精进神速。
她拜了古城里一位早已隐居、脾气古怪却技艺超群的老师傅为师。
老师傅起初看不上她这个“娇滴滴”的年轻女孩,
但秦以沫用超乎常人的毅力和灵性打动了他。她不怕脏不怕累,
可以连续十几个小时趴在修复台前,屏息凝神,处理最细微的破损;她心细如发,
对色彩和材质有着天生的敏感,往往能提出让老师傅都眼前一亮的修复方案。
老师傅将她视作关门弟子,倾囊相授。三年,整整三年。
秦以沫将自己沉浸在古老技艺的世界里,用时间和汗水,一点点洗刷掉过去的伤痕,
重塑筋骨和灵魂。她不再是那个依附于男人、等待垂怜的菟丝花,而是凭借自己双手和智慧,
就能创造价值、赢得尊重的修复师“秦师傅”。她的名声渐渐在圈内传开。
经她手修复的古书画、瓷器、木器,往往能焕发新生,甚至比原貌更添神韵。
一些小型拍卖行和私人收藏家开始慕名找来。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
她修复了一幅流传民间、破损严重、几乎被认定为赝品的宋代山水画。
当她凭着高超技艺和深厚学识,让古画重现光彩,并经权威专家鉴定确认为真迹后,
一举轰动业内。国内最顶尖的拍卖行“嘉德轩”向她抛出了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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